2015级金融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二、基本素养与职业能力

基本素质包括: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职业技能包括: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良好的专业写作能力,金融产品营销策划能力,金融项目管理及协调能力,金融形势与政策分析预判能力。

 

三、研究方向

1.银行管理方向;

2.证劵与投融资方向;

3.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向;

四、学习年限

金融硕士均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包括定向、非定向两种类别,学制均为两年半。

五、培养方式

(一)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二)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三)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

(四)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分学位类和非学位类两种,   基础英语

中级宏微观经济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为学位类课程,18个学时计1学分。

七、专业实践要求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根据培养计划在金融实体机构或金融管理部门从事不少于三个月的专业实践。实践内容包括金融管理、金融服务、金融营销、金融产品设计与开发、金融热点或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等。每位研究生根据双向选择方式配备校外导师参与专业实践,完成实践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撰写实践报告,出具专业实践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不合格的实践报告不能取得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八、其他培养环节

金融硕士需完成专业实习、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文献阅读等其它培养环节。

1.专业实习,4学分

专业实习是金融硕士生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专业实习由每位研究生与校外导师双向选择方式商定实习单位,实习时间为第四学期。金融硕士生实习前应撰写实习计划,在完成实习后应撰写实习报告(3000字左右),填写实习鉴定表并交校外导师评阅,合格者计4学分。

2.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与文献阅读,1学分

为了拓宽金融硕士生视野,促使其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发展前沿,本学科金融硕士要积极参加学术讲座,每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参加校内外的学术活动不少于4次,在导师指导下自行组织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科技竞赛活动不少于1次。

金融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根据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及校内导师的具体规定,系统阅读相关中外专业文献不少于10篇(部),在中期考核前撰写5千字以上的读书报告(在其后列出所阅读的文献目录),校内导师对报告进行批阅、考核,未合格者不能参加开题报告。

完成以上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及文献阅读,校内导师评价合格后计1学分。

九、考核方式及要求

 

学位类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以下均含闭卷、开卷)、笔试结合课程论文、笔试结合口试、笔试结合实验设计等;非学位类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口试、课程论文、课程论文结合实验设计、实验设计等形式,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经考核合格,学位类课程达到70分以上可获得学分,其他类课程达到60分以上可获得学分。

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生应补修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具体是《  会计学  》、《   西方经济学 》、,补修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定。补修课程采取闭卷考试,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记学分,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各专业学位根据教指委要求填写)

十、毕业学分及要求

研究生修满40学分,完成专业实践及其它培养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方可毕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经考试合格并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获得学分,其他课程按规定进行考试或考查,成绩60分即可获得学分。

十一、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提交开题报告。研究生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选题的依据和目的;(2)选题的意义和价值;(3)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4)论文设计方案,实施计划进度及预测结果;(5)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毕业设计(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金融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结合专业学位职业背景,与实践紧密结合,其内容应着眼于实际问题,可采取毕业(设计)论文,提倡采用案例分析、调研报告、产品设计和企业诊断报告等形式。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符合《广东财经大学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