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的定位,培养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求和金融行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金融基本理论及大数据背景下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与技术,兼具财务和法律素养,能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证券分析技术与投融资操作技能、良好综合素质和优秀人格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可以在金融相关领域或单位从事金融产品设计或者金融产品营销方面的工作。 二、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 (1)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及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把握金融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2)熟练掌握基本的金融计量、金融风险管理等应用数学知识、金融建模知识和金融工程知识的技术、方法; (3)掌握金融市场运作和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与管理专业知识。 2. 能力要求 (1)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能尽快适应金融机构对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 (2)具有一定的数理分析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能运用统计软件分析处理各种金融信息和数据;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熟练查阅本专业外文文献;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专业论文、各类应用文体的写作以及较强的商务谈判能力; (5)具备较强的金融市场营销能力,熟悉基本的金融礼仪,口头表达能力良好。 3. 素质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道德情操; (2)积极锻炼身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3)心理素质较好,具备健全的人格和稳健的心理素质,能应对一定的压力; (4)熟悉中外文化,文化修养水平较高;具备国际视野,具有独立思考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有良好的科学素养。 (5)具备基本的金融业务素质,具有敬业爱岗、遵纪守法的品质,能自觉自愿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所属专业类 金融学类 四、专业核心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金融、金融计量学、金融经济学(双语)、金融工程学、投资学、固定收益证券、公司金融(双语)、金融风险管理、金融时间序列分析、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财务报表分析与证券估值、金融随机过程、金融优化方法、金融数字化营销、区块链与数字资产、金融监管科技、金融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人工智能与金融建模、供应链金融理论与实务 五、标准修业年限 四年 六、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七、修读要求 主修本专业的学生应修满155学分(不含第二课堂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53学分、通识选修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40学分,专业必修课38学分、专业选修课14学分;同时,除港澳台学生外,每个学生还须取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第二课堂学分具体要求见《广东财经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财大〔2019〕42号)。辅修本专业的学生需修读《教学计划进度》中适用于辅修专业的所有课程。辅修总学分为46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21学分,专业必修课25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