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和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以德为先,突出对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查,注重学生一贯学业表现与过程性评价。
二、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制订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充分研究、集体决策,按要求落实本学院推免生的报名、推荐、公示等。
(二)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社会服务、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凡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要求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四、指标分配
学院按规定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专业整体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遇同分情况,优先以优秀学生干部、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分数、科研潜质成绩、社会服务分数依次进行排名,并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数量确定拟推荐名单及20%的候补名单(候补名单占比不足一个名额的按一个名额计算)。学院做好全过程记录存档备查。各专业分配名额按专业人数占年级总人数的百分比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表1 各专业分配名额
专业名称 (以国家专业目录为准) | 拟正式推荐名额 (单位:人) | 拟候补推荐名额(单位:人) |
金融学 | 7 | 2 |
投资学 | 3 | 1 |
金融工程 | 3 | 1 |
金融科技 | 1 | 1 |
保险学 | 1 | 1 |
汇总 | 15 | 6 |
五、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
推免综合评价分=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85%+社会服务×5%+科研潜质×10%
(一)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
(二)社会服务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三部分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社会服务清单列表及赋分标准根据学校2026届推免通知及学院实际,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表2. 社会服务具体清单及赋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具体要求 | 赋分标准 |
1 | 参军入伍 服兵役 |
| 100 |
2 | 志愿服务 | 本科阶段参加志愿服务总时长达到600小时(以“i志愿”系统记录为准) | 50 |
3 | 到国际组织 实习 | 本科阶段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符合要求的国际组织名单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资助国际组织名单,查询网址:https://gj.ncss.cn/gizzis.html); 实习地点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 申请推免时已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实习证明为准); 实习前已在学校备案; 如参加多个项目,只取其中一项。 | 50 |
(三)科研潜质由竞赛获奖和科研成果两部分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学生在竞赛获奖有多项赋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学生在科研成果有多项赋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在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中,如有相同科研成果既发表论文,又参加竞赛得奖,只可取一项赋分。
1.竞赛获奖赋分。获得《广东财经大学课外竞赛项目一览表》中的A1竞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级别奖项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三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竞赛获奖清单列表及赋分标准根据学校2026届推免通知及学院实际,赋分标准如下:
表3:竞赛获奖具体清单及赋分标准
序号 | 竞赛名称 | 奖项级别 | 赋分标准 |
1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金奖 | 100 |
银奖 | 95 | ||
铜奖 | 90 |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特等奖 | 100 |
一等奖 | 100 | ||
二等奖 | 95 | ||
三等奖 | 90 |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金奖 | 100 |
银奖 | 95 | ||
铜奖 | 90 |
2. 科研成果赋分。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为第一单位、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在最新修订的《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等级目录》D类及以上等级期刊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有多篇论文者实行代表作评价,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赋分标准如下:A类100分、B类80分、C类60分、D类30分。
(四)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六、报名安排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准备好《广东财经大学推荐2026 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含个人前三学年成绩单、参加相关外语考试成绩证书、符合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要求的社会服务、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
9月8日8:30前,申请人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923172042@qq.com,纸质版(含复印件和原件)提交到金融学院办公室(立德楼三楼324室),过时不候。
报名咨询和联系人为马老师,电话020-84096494。
七、遴选程序
1.9月8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社会服务、科研潜质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2.9月9日前,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查、核验,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
3.9月16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推免学生名单,按要求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推免材料至学校教务部。
八、特别说明
(一)推免回避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生遴选的,要及时向学院说明并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二)争议处理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金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20-84096494。
(三)其他情况
金融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境外成绩换算按教务部《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学生国外成绩转换原则(供参考)》及国际交流与合作部的相关通知确定转换规则。
九、本实施细则由金融学院负责解释;未详尽之处,按《办法》执行。
金融学院
2025年9月6日